受 理:化生系學士班
不受理:化生碩士班、化生博士班
申請標準及應修科目學分請見下圖↓
【輔系】
【雙主修】
111學年度上學期受理申請修讀期間為111年6月1日至6月15日,
111學年度下學期受理申請修讀期間為111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。
受理申請訊息(含申請表)將由教學組統一於學校首頁—行政事務及教務處首頁公告。